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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审批表

作者: 时间:2018-03-21 点击数:

 

钦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所需材料

1.填写《钦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》一式贰份。(加盖单位公章);
2.提交参保人《身份证》、《结婚证》(原件、复印件,验证后退回原件);
3.提交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一孩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(准生证),
符合生育二孩的提交有效期内的《二孩生育证》(原件、复印件,验证后退回原件);
4.提交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原件、复印件,验证后退回原件);
5.提交产妇住院收费收据(原件及复印件);
6.提交门诊清单、或住院清单、出院记录;
7.提交产妇《医院诊断证明书》(原件及复印件)<要求注明顺产或是剖腹产>;
8.提交《超声波检查报告单》原件,(复印件需加盖原件所存单位公章);
9.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,但其配偶无工作单位,可在男方报销生育医疗待遇,无生育津贴。需提交由配偶 户籍所在地(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)出具的无工作证明(原件)。
说明:一、生育报销需提供1.2.3.4.5.7.9项材料。
二、计划生育报销需提供1.2.3.5.7.8.9项材料。
三、诊治妊娠、分娩并发症医疗费报销1.2.3.5.6.7.8.9项材料。

备注:1.提供的复印件,只复印主页内容;
2.提交材料时,请确认单位已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。未按时缴纳的不予以受理;
3.以上报销所需材料请一次性交齐,资料不齐全,不予以受理;若有他用,请另行复
印。
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待遇审核科电话:2829519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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