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正文

关于征集第一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1-02-25 点击数:

关于征集第一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

各位代表:

钦州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近期召开。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、发展、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开好本次大会,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案征集时间:2012年1月5日以前

二、提案征集要求:

(一)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,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各位代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,也是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。

(二)代表们要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,认真履行代表职责,以严肃、认真、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,在拟订提案前深入群众,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、建议,保证提案的严肃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,努力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三)提案应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立场和角度观察分析问题,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;所提建议和措施在学校职权和财力、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,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

(四)关系学校大政方针,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,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,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。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问题的提案将不予立案。

(五)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,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。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,允许另附页补充。

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:

1.提案题目,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。

2.提案内容,即提出提案的理由、原因或根据。

3.具体建议,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。

(六)力求观点清晰,内容翔实,有一定深度,建议措施力求具体、具有可操作性。

(七)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,其中1人为提案人,其余为附议人;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。每个提案人、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。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提案必须有代表团团长签名。

(八)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、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、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、以及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问题、党团事务和人民团体、民主党派内的问题不能作为教代会提案提出。

(九)非教代会正式代表,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,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。其意见或建议应当通过代表作为提案向教代会提出。

三、各位代表的提案于2012年1月5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对于征集到的提案,将进行审查、归类、整理、编号、登记并负责向大会做出提案征集情况报告。经审查立案的,将进入提案处理程序,未被立案的将作为建议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。

工会

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

版权所有:北部湾大学工会  地址:广西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  邮编:535011 电话:2808060 Email:gh@bbgu.edu.cn; qzxyngw@163.com(女工委邮箱)